谢雨晴  



我有个习惯,写“曾”的时候,下面的“日”不写顶头的横。

说来尴尬,这是因为很久以前,我喜欢的女孩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,下半部分的“日”都不会写顶头的横。

让我想想,是多久以前。

还记得那年,羊驼还是种动物,菊花也是花,学校葬爱家族的统一标配还是滑盖的诺基亚。

老师在黑板上喋喋着遥不可及的未来,同学们打着赌决定谁放学请喝冰红茶,我一边提前抄着家庭作业,一边构思着待会怎么送她回家。

是在她路遇危难,上演英雄救美的剧情,还是假装邂逅,营造浪漫唯美的戏码。或者,跟无数个昨天一样,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不尴尬的距离,在某个她会消失的路口,对空气挥手,说,明天见吧。

她家在芙蓉街上,每年开学季会有嫣红的木芙蓉绽满枝桠,有时候天飘点小雨,滋养着青春期中二少年的文艺心,膨胀。

“落花人独立,微雨燕双飞。”

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,不能为她撑伞,能一起同淋一场雨也是好的。

可是雨淋多了,会感冒——你全心全意喜欢的人,会像流感病毒般悄无声息地侵入你的生活,转瞬之间,世界就像被移动过的复写纸,发生了一处处细微但不可挽回的变化。

涉足她的领域,变得饶有心机,总是如履薄冰,像是永远紧绷的怀表,夜以继日地跳转只是为了她百忙中的匆匆一瞥。

以及,在誊写那个朝思暮想的名字时,也学着偷偷地减掉顶头的那条横。

我想,爱上一个人,怕她委屈,就赠她刀枪剑戟;怕自己粗鲁,就卸去胄甲梭衣。然后,奋不顾身的去靠近。

就这样,患了流感,满身创口的我,站在川流不息的芙蓉街,看着时光在红绿灯的罅隙中穿梭而过。

木芙蓉一季季的落在清洁工的簸箕里,雨里不再有诗句,就连那年的燕子的重孙,也已经双飞了好几年了。曾经最喜欢的“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”,连同这段感动自己的故事,慢慢的成了嘴角的灰烬。

黄昏里男孩送女孩回家的身影不再来惊扰三更的清梦,人和事就像被夕阳拉长的影子,荒诞离奇,终于连男孩自己都不愿意记起。

而我也始终不愿意记起,有些字下半部分的“日”,顶头是该写一条横的。

请别笑我,如果有一天,你也有勇气擦干浴室镜子上氤氲的水汽,注意到自己身上有些时间无法愈合创痕,就算忘记了作者们的音容,你依然可以清楚告诉我,这是刀伤剑伤还是枪伤戟伤,以及为什么,它们会在这里。

毕竟这里,也曾灌涌过你最热的血,来自你最真的心。


毕竟,“当时明月在,曾照彩云归。”



或许,很多年后。

“爸爸,你最喜欢的一句诗是什么呢?”

我认真地写了下来,自己都没注意到手有些颤抖。

“咦,你的“曾”写错啦,掉了一条横。”

“嗯...对...是我记错了,你别学我。”

妻子注意到我的语气不对,看着桌子上的诗,笑着问我:“这里面似乎有个故事呢,怎么没听你提起过。”

我拿起了纸,递给她。

“这就是那个故事的全部。”

2017-08-03 热度-6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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